訓練單位名稱




臺灣省汽車保養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課程名稱




新科技引擎檢修實務班






報名/上課地點




報名地址:基隆市信義區培德路193號   上課地址:基隆市中山區西定路166號   聖心高級中學






報名專線




聯絡電話:02-24664567   04-7862526     聯絡人:黃雅真  曾岳雄






訓練目標




培養增進汽車引擎.冷氣及自動變速箱原理相關知識,並熟悉汽車檢修觀念






課程內容大綱
及時數




工廠經營及顧客關係管理12時  柴油噴射引擎系統12時  萬用電錶使用6時  動態穩定系統6時          冷氣系統12時  自動變速箱12時 






招訓對象


及資格條件




(1)     符合下列資格者,補助80%訓練費用:


n        年滿十五歲至六十五歲,具勞工保險、農民保險身分之本國籍在職勞工


n        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 (居留證及戶籍謄本)


n        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及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


n        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


(2)符合下列資格者,補助100%訓練費用:具備上述資格且符合


n        獨立負擔家計者:(切結書、戶籍謄本及獨自扶養之直系親屬在學或無工作能力證明)


n        中高年齡者:(45~65歲,身分證)


n        身心障礙者:(身心障礙手冊)


n        原住民:(全戶戶口名簿影本,須有原住民身分之記載資料)


n        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低收入戶身分證明文件或低收入戶卡)


n        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或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出具之證明單)


n        更生受保護者:(檢附受保護人管束身分證明文件、更生保護人身分證明書)


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






遴選學員標準


及作業程序




本國在職勞工不限學歷並具相關工作經驗者。請至網路上報名,備齊相關資料並完成繳費始完成報名程序。






招訓人數




30






報名起迄日期




10002月27日至100年03月24日   報名網址: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






預定上課時間




10003月27日(星期日)至6月26日(星期日)   每週日 09:00 - 16:00 上課,共計60小時






授課師資




柯育沅老師 學歷:彰化師範大學 工業教育/專長:汽車修護 經營管理


黃道易老師 學歷:台北科技大學 機電工程學系/專長:汽車修護.車輛管理.替代能源研究


繆鎮成老師 學歷:中華技術學院 車輛工程系/專長:汽車修護 多功能電表






費用




實際參訓費用$8200(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補助$6560,參訓學員自行負擔$1640)


政府補助一般勞工訓練費用80%、特定對象訓練費用100%






退費辦法




參訓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但因個人因素,於開訓前辦理退訓者,訓練單位應下列規定辦理退費:


1.非學分班訓練單位最多得收取本局核定訓練費用之百分之五,餘者退還學員。2.學分班依教育部規定退還


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七成。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訓練單位應退還本局核定訓練


費用之百分之五十。匯款退費者,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已逾訓練總時數三分


之一者,不予退費。訓練單位受理學員報名並完成繳費後,如變更訓練時間、地點等,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


退訓者,訓練單位應依未上課時數佔訓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訓練費用。匯款退費者,由訓練單位負擔匯


款手續費用。






說明事項




1.訓練單位得先收取全額訓練費用,並與學員簽訂契約。


2.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獨力負擔家計者、更生受保護者、其他依


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


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等在職勞工


為全額補助對象,報名時須備齊相關資料。


3.缺席時數未逾訓練總時數之三分之ㄧ,且取得學習結業證書者(學分班之學員須取得學分證明),經行政程


序核可後,始可取得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之補助。






訓練單位


報名專線




聯絡電話:04-7862526       聯絡人:黃雅貞


傳真:04-7874253           電子郵件:ch.car168@msa.hinet.net






補助單位


申訴專線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電話:0800-777888       http://www.evta.gov.tw


其他課程查詢: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


【北區職業訓練中心】


電話:02-89903608分機366 江直育 http://www.nvtc.gov.tw 信箱:service@nvtc.gov.tw 傳真:02-229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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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願景:國內汽車保養專業人才培訓標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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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計畫項目




內      容




實施辦法









定期召開各種會議




1.依照本會章程及相關


  法令規定辦理,每年舉


  行會員大會ㄧ次。


2.理監事會議每三月舉


  行一次,必要時得召開


  臨時會議。




1.召開會員大會,預


  訂7月,地點:聖


  興汽車公司。


2.每年3.6.9.12月


  固定召開理監事會


  議。


3.檢討策劃會務,審


  核年度決算、預算


  書、工作計畫等事


  宜,嚴格執行預算


  撙節開支。









輔導會員團


體推展會務




1.各縣市公會為本會之


  基層組織,其健全與否


  應隨時予以協助輔導。




1.各縣市公會召開大


  會時,派員列席指


  導。


2.未健全及未成立之


  公會,應設法輔導


  以加強組織。


3.加強會員團體聯繫


  工作,提供會務交


  流機會,適時辦理


  相關活動。


4.意見相左時應主動


  協助溝通協調。









協助政府推行法令




1.有關本業應遵守之法


  令規章,摘錄轉達。




1.對本業權益之建議


  隨時反映中央參


  考。


2.不合時宜及弊息難


  行之法令規章,提


  出建議修正。






項目




計畫項目




內      容




實施辦法









國際兩岸交流




1.國內外相關商情之蒐


  集協助商業發展




1.與大陸商業團體聯


繫適時組團或派員赴大陸參加交流會議,考察工商,蒐集商情資訊統計分析,運用會刊傳達會員知悉。









舉辦各類別


講習與訓練




1.依各會員之需要,由公


  會聘請專業講師講習


  與訓練。


2.各機關辦理各種講習


  及訓練與本會有關者,


  鼓勵各會員代表參加。


3.舉辦楷模廠家觀摩活


  動。




1.視會員之需求,聘


  請專業講師,舉辦


  技能訓練、經營講


  座等課程。


2.申請「產業人才投


  資計畫」在職訓練


  班。


 









提高會員服務品質




1.同業間保持良好的互


  動關係。


2.推動「5S」管理


 (整理、整頓、清潔、


   清掃、自律 )。




1.成立全國服務車主


  連繫機制。


2.成立車輛鑑定團隊


 


3.組成評審團以利評


  核優選單位之獎


  賞。









會員福利




1.表揚優良理監事、會員


  代表、模範員工。




1.爭取保養業就地合


  法化及業必歸會。


2.表彰各縣市資深優


  良理監事會員。


3.有關會員相關業務


  隨時辦理。


4.各縣市公會召開大


  會,派員列席並致


  贈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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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省汽車保養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組織章程 
75.05.07第一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
84.09.24第四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修訂通過
89.09.24第五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修訂通過
93.02.29第六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修訂通過
95.03.12第七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修訂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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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99年度產業人才投資計畫 (台南區)


 
 
 
 
 
 
 
 


訓練單位名稱
台灣省汽車保養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課程名稱
汽車檢修實務基礎班


起迄日期
2010/08/01 ~ 2010/09/26


 
 
 
 
 
 
 
 


日期
授課時間


課程內容
學/
術科
授課地點
任課
老師


2010/08/01
星期日
09:00 ~ 12:00
3
工廠安全與衛生管理
學科
大德工商職業學校
柯育沅


2010/08/01
星期日
13:00 ~ 16:00
3
顧客關係管理
學科
大德工商職業學校
柯育沅


2010/08/08
星期日
09:00 ~ 12:00
3
冷氣系統實習
學科
大德工商職業學校
呂淑珍


2010/08/08
星期日
13:00 ~ 16:00
3
冷氣系統實習
學科
大德工商職業學校
呂淑珍


2010/08/15
星期日
09:00 ~ 12:00
3
電子刹車系統
術科
大德工商職業學校
黃道易


2010/08/15
星期日
13:00 ~ 16:00
3
電子避震系統
術科
大德工商職業學校
黃道易


2010/08/22
星期日
09:00 ~ 12:00
3
汽. 柴油引擎電腦噴射
控制系統
學科
大德工商職業學校
黃道易


2010/08/22
星期日
13:00 ~ 16:00
3
汽. 柴油引擎電腦噴射
控制系統
術科
大德工商職業學校
黃道易


2010/08/29
星期日
09:00 ~ 12:00
3
汽車車身網路控制與原理
學科
大德工商職業學校
葉昶亨


2010/08/29
星期日
13:00 ~ 16:00
3
汽車車身網路控制與檢修
術科
大德工商職業學校
葉昶亨


2010/09/05
星期日
09:00 ~ 12:00
3
電子自動變速箱控制系統
學科
大德工商職業學校
繆鎮成


2010/09/05
星期日
13:00 ~ 16:00
3
電子自動變速箱控制系統實習
術科
大德工商職業學校
繆鎮成


2010/09/12
星期日
09:00 ~ 12:00
3
混合動力車輛技術之發展與應用
學科
大德工商職業學校
張舜長


2010/09/12
星期日
13:00 ~ 16:00
3
車輛常用電子電路設計與實務
術科
大德工商職業學校
張舜長


2010/09/19
星期日
09:00 ~ 12:00
3
基本電子學原理
學科
大德工商職業學校
賴柔雨


2010/09/19
星期日
13:00 ~ 16:00
3
基本電子學原理
術科
大德工商職業學校
賴柔雨


2010/09/26
星期日
09:00 ~ 12:00
3
數位電子學原理
學科
大德工商職業學校
王泗華


2010/09/26
星期日
13:00 ~ 16:00
3
數位電子學原理
術科
大德工商職業學校
王泗華


2010/10/03
星期日
09:00 ~ 12:00
3
廠務經營管理與實務
術科
大德工商職業學校
柯彥谷


2010/10/03
星期日
13:00 ~ 16:00
3
廠務經營管理與實務
術科
大德工商職業學校
柯彥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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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9年度產業人才投資計畫招生簡章




訓練單位名稱




臺灣省汽車保養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課程名稱




汽車引擎及變速箱檢修實務班






報名/上課地點




報名地址:基隆市信義區培德路193號  
上課地址:基隆市中山區西定路166號   聖心高級中學






報名專線




聯絡電話:02-24664567  04-7862526     聯絡人:黃雅真


 






訓練目標




培養增進汽車引擎.冷氣及自動變速箱原理相關知識,並熟悉汽車檢修觀念






課程內容大綱
及時數




冷氣系統原理12時  汽柴油噴射引擎系統18時  電子自動變速箱12時 


電腦控制元件檢修12時、車底盤.萬用表檢修18時






招訓對象


及資格條件




(1)符合下列資格者,補助80%訓練費用:


n        年滿十五歲至六十五歲,具勞工保險、農民保險身分之本國籍在職勞工


n        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 (居留證及戶籍謄本)


n        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及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


n        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


(2)符合下列資格者,補助100%訓練費用:具備上述資格且符合


n        獨立負擔家計者:(切結書、戶籍謄本及獨自扶養之直系親屬在學或無工作能力證明)


n        中高年齡者:(45~65歲,身分證)


n        身心障礙者:(身心障礙手冊)


n        原住民:(全戶戶口名簿影本,須有原住民身分之記載資料)


n        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低收入戶身分證明文件或低收入戶卡)


n        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或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出具之證明單)


n        更生受保護者:(檢附受保護人管束身分證明文件、更生保護人身分證明書)


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






遴選學員標準


及作業程序




本國在職勞工不限學歷並具相關工作經驗者。請備齊相關資料送達報名處後填寫報名保始完成報名程序,並等待錄取通知上課。






招訓人數




20






報名起迄日期




9908月08日99年08月07日


報名網址: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






預定上課時間




990808(星期日)至11月14日(星期日)
每週日
09:00 - 16:00 上課,共計72小時






授課師資




繆鎮成老師 學歷: 中華技術學院 車輛工程系/專長: 變速策試器專利


呂淑珍老師 學歷: 基隆商工 綜合商業科/專長: 冷氣系統訓練課程


李銘祥老師 學歷: 明新工專 機械動力科/專長: 歐系車輛維修


黃道易老師 學歷: 台北科技大學 機電工程學系/專長: 汽車修護.車輛管理.替代能源研究


 






費用




實際參訓費用$12900(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補助$10320,參訓學員自行負擔$2580)


政府補助一般勞工訓練費用80%、特定對象訓練費用100%






退費辦法




參訓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但因個人因素,於開訓前辦理退訓者,訓練單位應下


列規定辦理退費:1.非學分班訓練單位最多得收取本局核定訓練費用之百分之


五,餘者退還學員。2.學分班依教育部規定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


七成。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訓練單位應退還本局核定訓練費用


之百分之五十。匯款退費者,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


已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不予退費。


訓練單位受理學員報名並完成繳費後,如變更訓練時間、地點等,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訓者,訓練單位應依未上課時數佔訓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訓練費用。


匯款退費者,由訓練單位負擔匯款手續費用。






說明事項




1.訓練單位得先收取全額訓練費用,並與學員簽訂契約。


2.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獨力負擔家計者、更生受保護者、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等在職勞工為全額補助對象,報名時須備齊相關資料。


3.缺席時數未逾訓練總時數之三分之ㄧ,且取得學習結業證書者(學分班之學員須取得學分證明),經行政程序核可後,始可取得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之補助。






訓練單位


報名專線




聯絡電話:04-7862526       聯絡人:黃雅貞


傳真:04-7874253           電子郵件:ch.car168@msa.hinet.net






補助單位


申訴專線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電話:0800-777888       http://www.evta.gov.tw


其他課程查詢: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


【北區職業訓練中心】


電話:02-89903608 分機362  曾小姐     http://www.nvtc.gov.tw


電子信箱:service@nvtc.gov.tw         傳真:02-229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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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9年度產業人才投資計畫招生簡章




訓練單位名稱




臺灣省汽車保養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課程名稱




汽車檢修實務基礎班






報名/上課地點




報名地址:雲林縣西螺鎮福田里58之3號   email;ch.car168@msa.hinet.net
上課地址:雲林縣斗南鎮大同路400號      大德工商職業學校






報名專線




聯絡電話:05-5869289  04-7862526     聯絡人:黃雅真


Email:ch.car168@msa.hinet.net






訓練目標




培養增進汽車引擎.冷氣及自動變速箱原理相關知識,並熟悉汽車檢修觀念






課程內容大綱
及時數




冷氣系統原理12時  汽柴油噴射引擎系統、電子自動變速箱12時  工廠管理實務12時  電子自動變速箱、線控基本電子學24時






招訓對象


及資格條件




(1)符合下列資格者,補助80%訓練費用:


n        年滿十五歲至六十五歲,具勞工保險、農民保險身分之本國籍在職勞工


n        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 (居留證及戶籍謄本)


n        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及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


n        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


(2)符合下列資格者,補助100%訓練費用:具備上述資格且符合


n        獨立負擔家計者:(切結書、戶籍謄本及獨自扶養之直系親屬在學或無工作能力證明)


n        中高年齡者:(45~65歲,身分證)


n        身心障礙者:(身心障礙手冊)


n        原住民:(全戶戶口名簿影本,須有原住民身分之記載資料)


n        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低收入戶身分證明文件或低收入戶卡)


n        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或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出具之證明單)


n        更生受保護者:(檢附受保護人管束身分證明文件、更生保護人身分證明書)


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






遴選學員標準


及作業程序




本國在職勞工不限學歷並具相關工作經驗者。請備齊相關資料送達報名處後填寫報名保始完成報名程序,並等待錄取通知上課。






招訓人數




20






報名起迄日期




9907月26日99年07月30日


報名網址: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






預定上課時間




990801(星期日)至10月03日(星期日)
每週日
09:00 - 16:00 上課,共計60小時






授課師資




柯育沅老師 學歷: 彰化師範大學工業教育與技術學系/專長: 汽業經營管理汽車維(修)護


柯彥谷老師 學歷: 英國羅浮堡大學行銷管理/專長: 產品行銷行銷企劃消費者行為


呂淑珍老師 學歷: 基隆商工 綜合商業科/專長: 冷氣系統訓練課程


黃道易老師 學歷: 台北科技大學 機電工程學系/專長: 汽車修護.車輛管理.替代能源研究


繆鎮成老師 學歷: 中華技術學院 車輛工程系/專長: 變速策試器專利


賴柔雨老師 學歷: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工業教育與技術學系/專長: 汽車新式裝備原理
葉昶亨老師 學歷: 私立崑山技術學院 機械工程系汽車組/專長: 汽車車身區域網路控製系統
王泗華老師 學歷: 國立中興大學/專長: 汽車修護,農機修護
張舜長老師 學歷: 中央大學 機械系/專長: 車輛工程






費用




實際參訓費用$10600(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補助$8480,參訓學員自行負擔$2120)


政府補助一般勞工訓練費用80%、特定對象訓練費用100%






退費辦法




參訓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但因個人因素,於開訓前辦理退訓者,訓練單位應下


列規定辦理退費:1.非學分班訓練單位最多得收取本局核定訓練費用之百分之


五,餘者退還學員。2.學分班依教育部規定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


七成。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訓練單位應退還本局核定訓練費用


之百分之五十。匯款退費者,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


已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不予退費。


訓練單位受理學員報名並完成繳費後,如變更訓練時間、地點等,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訓者,訓練單位應依未上課時數佔訓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訓練費用。


匯款退費者,由訓練單位負擔匯款手續費用。






說明事項




1.訓練單位得先收取全額訓練費用,並與學員簽訂契約。


2.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獨力負擔家計者、更生受保護者、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等在職勞工為全額補助對象,報名時須備齊相關資料。


3.缺席時數未逾訓練總時數之三分之ㄧ,且取得學習結業證書者(學分班之學員須取得學分證明),經行政程序核可後,始可取得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之補助。






訓練單位


報名專線




聯絡電話:04-7862526       聯絡人:黃雅貞


傳真:04-7874253           電子郵件:ch.car168@msa.hinet.net






補助單位


申訴專線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電話:0800-777888       http://www.evta.gov.tw


其他課程查詢: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


【臺南職業訓練中心】


電話:06-6985945 分機319           http://www.tnvtc.gov.tw/


電子信箱:center@tnvtc.gov.tw      傳真:06-6985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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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表 - 北區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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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單位名稱




臺灣省汽車保養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課程名稱




汽車檢修實務基礎班






報名/上課地點




報名地址:雲林縣西螺鎮福田里58之3號   email;ch.car168@msa.hinet.net
上課地址:雲林縣斗南鎮大同路400號      大德工商職業學校






報名專線




聯絡電話:05-5869289  04-7862526     聯絡人:黃雅真


Email:ch.car168@msa.hinet.net






訓練目標




培養增進汽車引擎.冷氣及自動變速箱原理相關知識,並熟悉汽車檢修觀念






課程內容大綱
及時數




冷氣系統原理12時  汽柴油噴射引擎系統、電子自動變速箱12時  工廠管理實務12時  電子自動變速箱、線控基本電子學24時






招訓對象


及資格條件




(1)符合下列資格者,補助80%訓練費用:


n        年滿十五歲至六十五歲,具勞工保險、農民保險身分之本國籍在職勞工


n        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 (居留證及戶籍謄本)


n        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及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


n        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


(2)符合下列資格者,補助100%訓練費用:具備上述資格且符合


n        獨立負擔家計者:(切結書、戶籍謄本及獨自扶養之直系親屬在學或無工作能力證明)


n        中高年齡者:(45~65歲,身分證)


n        身心障礙者:(身心障礙手冊)


n        原住民:(全戶戶口名簿影本,須有原住民身分之記載資料)


n        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低收入戶身分證明文件或低收入戶卡)


n        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或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出具之證明單)


n        更生受保護者:(檢附受保護人管束身分證明文件、更生保護人身分證明書)


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






遴選學員標準


及作業程序




本國在職勞工不限學歷並具相關工作經驗者。請備齊相關資料送達報名處後填寫報名保始完成報名程序,並等待錄取通知上課。






招訓人數




20






報名起迄日期




9907月26日99年07月30日


報名網址: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






預定上課時間




990801(星期日)至10月03日(星期日)
每週日
09:00 - 16:00 上課,共計60小時






授課師資




柯育沅老師 學歷: 彰化師範大學工業教育與技術學系/專長: 汽業經營管理汽車維(修)護


柯彥谷老師 學歷: 英國羅浮堡大學行銷管理/專長: 產品行銷行銷企劃消費者行為


呂淑珍老師 學歷: 基隆商工 綜合商業科/專長: 冷氣系統訓練課程


黃道易老師 學歷: 台北科技大學 機電工程學系/專長: 汽車修護.車輛管理.替代能源研究


繆鎮成老師 學歷: 中華技術學院 車輛工程系/專長: 變速策試器專利


賴柔雨老師 學歷: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工業教育與技術學系/專長: 汽車新式裝備原理
葉昶亨老師 學歷: 私立崑山技術學院 機械工程系汽車組/專長: 汽車車身區域網路控製系統
王泗華老師 學歷: 國立中興大學/專長: 汽車修護,農機修護
張舜長老師 學歷: 中央大學 機械系/專長: 車輛工程






費用




實際參訓費用$10600(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補助$8480,參訓學員自行負擔$2120)


政府補助一般勞工訓練費用80%、特定對象訓練費用100%






退費辦法




參訓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但因個人因素,於開訓前辦理退訓者,訓練單位應下


列規定辦理退費:1.非學分班訓練單位最多得收取本局核定訓練費用之百分之


五,餘者退還學員。2.學分班依教育部規定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


七成。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訓練單位應退還本局核定訓練費用


之百分之五十。匯款退費者,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


已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不予退費。


訓練單位受理學員報名並完成繳費後,如變更訓練時間、地點等,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訓者,訓練單位應依未上課時數佔訓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訓練費用。


匯款退費者,由訓練單位負擔匯款手續費用。






說明事項




1.訓練單位得先收取全額訓練費用,並與學員簽訂契約。


2.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獨力負擔家計者、更生受保護者、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等在職勞工為全額補助對象,報名時須備齊相關資料。


3.缺席時數未逾訓練總時數之三分之ㄧ,且取得學習結業證書者(學分班之學員須取得學分證明),經行政程序核可後,始可取得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之補助。






訓練單位


報名專線




聯絡電話:04-7862526       聯絡人:黃雅貞


傳真:04-7874253           電子郵件:ch.car168@msa.hinet.net






補助單位


申訴專線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電話:0800-777888       http://www.evta.gov.tw


其他課程查詢: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


【臺南職業訓練中心】


電話:06-6985945 分機319           http://www.tnvtc.gov.tw/


電子信箱:center@tnvtc.gov.tw      傳真:06-6985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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